发文单位:河池市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 |
标 题: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兰县2020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(河政土批函〔2020〕16号) | |
发文字号:河政土批函〔2020〕16号 | 发布日期:2020年04月30日 |
东兰县人民政府:
报来《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东兰县2020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的请示》(兰政报〔2020〕29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东兰县绿兰林场的国有农用地0.0883公顷(园地0.0079公顷、林地0.0804公顷)转为建设用地,作为东兰县2020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。
二、涉及占用林地的,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。
三、要督促用地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,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。
河池市人民政府
2020年4月30日
(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)
关联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