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文单位:河池市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 |
标 题: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(河政土批函〔2020〕43号) | |
发文字号:河政土批函〔2020〕43号 | 发布日期:2020年08月05日 |
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:
报来《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都安瑶族自治县2020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请示》(都政报〔2020〕36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你县澄江镇八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.8205公顷(均为灌木林地)转为建设用地。
二、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集体土地0.8205公顷,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征收土地手续。在征收土地手续获得审批后,方能办理批后实施及供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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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人民政府
2020年8月5日
(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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