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文单位:河池市人民政府 | 成文日期:2020年09月06日 |
标 题:河池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(河政发〔2020〕23号) | |
发文字号:河政发 | 发布日期:2020年09月07日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:
一、征收目的。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城江六甲至城区给水工程项目建设,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位置、面积。拟征收土地涉及金城江区坡唱社区板坡二、三、四组,敢甲、拉秋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共6.5332公顷(详见附件)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由拟征收土地属地乡(镇)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,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(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、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)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,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四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、分户、房屋交易、翻(扩)建、装潢、核发营业执照、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、抢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,违反规定实施的,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。
五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金城江六甲至城区给水工程项目用地拟征地红线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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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市人民政府
2020年9月7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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